儒学究竟是不是宗教?(下)
关于儒学是“学”还是“教”的思考
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 张立文
所谓宗教,古往今来,见仁见智,众说纷纭。一般说来是指对超自然力量的尊崇和信仰,是人对世界的一种观念掌握方式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宗教大体上说有两种形态:一是体制化的宗教,二是精神化的宗教。就前者而言,宗教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教义教规、教仪、教团等等,如基督教、伊斯兰教、佛教、道教、印度教、犹太教等。1993年8月在美国芝加哥召开的由120多个宗教组织参加的6500人的世界宗教议会大会,曾提出了《走向全球伦理宣言》。他们有专职的神职人员,教阶体制和教会组织等,是成就化宗教。
就后者而言,人在物质生活得到相对满足以后,精神生活则是最深刻、最普遍、最永久的需求。这是因为物质生活只能给人以躁动、刺激和肉体的满足,而不能给人以精神的幸福和灵魂的安宁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宗教是超越自然和自我,而走向终极关切。因此现代宗教思想家蒂利希认为,“宗教是人的终极关切”美国天普大学宗教系教授傅伟勋说:“我强调的是心性体认意义的、个别实存的、真实的宗教性,或高度精神性,或超世俗层次的精神探索。”这样,宗教的旨趣就在于安身立命、终极解脱或灵魂救济,这种终极解脱或灵魂救济,实际上是对于没有上帝的上帝,没有天国的天国的信仰。在现代高科技信息网络世界,对人来说宗教形式已不是最重要的,最要紧的是精神的终极关切和灵魂救济。这是因为人有追求自我意识、人生意义与终极存在、终极意义相和合的需要,追求超越自我与终极关切相和合的愿望。
宗教的终极关切和灵魂救济系统的核心是宗教信仰文化系统,它包括宗教理论、礼仪、制度、戒律、文化等,这个系统又以其基本经典为依据和灵魂,如基督教的《圣经》、伊斯兰教的《古兰经》佛教的佛经、道教的道经、儒教的《论语》等。它是教化、凝聚、统摄教徒的基本依据,也是吸收、皈依、信仰本教的价值根据;它对于千百万教民来说,是信仰与行为、生活与思想的根基;它是对于世界起源、人类起源、人生终极价值、因果关系的解释。
如果我们超越体制化宗教的标准来看精神化宗教,换言之,超越西方基督教为衡量一切宗教的标准,那么,中国古代就存在着宗教的传统,并且营造了一个多元宗教共存、共处的格局。
中国上古的夏商周时,就存在从自然崇拜→生殖崇拜→宗祖崇拜的宗教文化。自然崇拜在夏之前就存在。《左传》昭公元年记载:“山川之神,则水旱疠疫之灾,于是乎禜之;日月星辰之神,则雪霜风雨之不时,于是乎禜之。”禜,《说文》:“设绵蕝为营,以禳风雨雪霜水旱疠疫于日月星辰山川也。”就是束聚草木为祭祀场所,以祭品求山川日月星辰之神,去祸祈福。《礼记·祭法》载:“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,为风雨,见怪物,皆曰神。有天下者,祭百神,……此五代之所不变也。”这种自然崇拜的宗教祭祀活动,延续了很长时期。《论语·八佾》曾载:“哀公问社于宰我。宰我对曰:‘夏后氏以松,殷人以柏,周人以栗,曰,使民战栗’。”社指土神,土神以相宜的树为神的象征。不同的时代社神的象征物亦异。《淮南子齐俗训》:“有虞氏之祀,其社用土”,“夏后氏其社用松”,“殷人之礼,其社用石”,“周人之礼,其社用栗”。在《八佾》还透露了孔子对禘祭、祭神、祭泰山、祭祖先、祭奥神、祭灶神以及天神的信息。可见在儒家创始人孔子那里,有深厚的宗教根基。
儒家“祖述尧舜,宪章文武”,孔子说:“吾从周”。虽指从周礼而言,但损益夏商二代之礼的背后是天命论的宗教思想。这种宗教思想的特色是殷商的天(帝)具有自然宗教性,而周人的天与天命具有伦理宗教性。这就是说殷人对天(帝)的宗教信仰中的伦理蕴涵比较淡薄,而周人的天与天命宗教信仰中已具有“敬德保民”的伦理蕴涵。商周天命观的这种转变,是由周公旦完成的,孔子从周公,继承周公天与天命宗教思想。孔子说:“获罪于天,无所祷也”(《论语·八佾》),“畏天命”(《论语·季氏》)。“颜渊死。子曰:‘噫!天丧予!天丧予!’”(《论语·先进》)“天生德于予,桓魋其如予何”!(《论语·述而》)“天之将丧斯文也,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!天之未丧斯文也,匡人其如予何”!(《论语·子罕》)天命宗教思想在孔子思想中有深厚的根基,是他在困境中对超自然、超人间力量的信仰和精神心理慰藉的重要因素。在孔子看来,天命是可认知的,“五十而知天命”(《论语·为政》),只有“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”(《论语·季氏》)。他的天命观不是仅滞留在世俗的、日用的层面,也不是仅着眼于道德的、伦理的层面,而是要追究一种终极的境界或终极的关切。
儒家的灵魂救济有丰富的宗教资源,它与犹太教徒的《托拉》、伊斯兰教的《古兰经》、基督徒的《登山宝训》、印度教的《薄伽梵歌》、佛陀的教导一样,儒家孔子也有其“黄金规则”,如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;“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,吾亦欲无加诸人”;“己欲达而达人己欲立而立人”;“君子和而不同”;“樊迟问仁。子曰:爱人”;“泛爱众”;“克己复礼为仁”;“恭、宽、信、敏、惠”,能行此五者于天下便做到“仁”了等。每个人都应该恭敬地、宽容地、人道地、诚实地、正直地、仁爱地待人,也应该得到别人这样的对待。这些“黄金规则”具有普适性,也是每个人灵魂救济的药方,是对人的生命关怀。
儒学既然有很深厚的天命的宗教根基,又具有终极关切和灵魂救济的内在超越的品格和功能,儒学自身已具备精神化宗教的性质(或称其为智慧型宗教)。宋明理学家以天理观方式探索世界、人类的起源,人生生命价值和意义,使儒家的宗教天命观理论化、思辨化。只要对儒学或儒教极度地尊敬和崇拜,作为精神化宗教的儒教,便是教,如香港的“孔教学院”、新加坡的“孔教学会”,便以儒教为教。其实,所谓“教化”之“教”与“宗教”之“教”的区别是人为的,因为任何体制化或精神化的宗教都具有教化的功能,并一直发挥着教化的作用。
我们之所以把儒教看成是“学”,而不是“教”,究其思想障碍:1.是以体制化的宗教如基督教、佛教等为标准来衡量儒教;2.是受西方宗教与哲学分二思维方式、价值判断的影响,以为哲学与宗教总是相互排斥的;3.是对精神化宗教缺乏深刻的探索和研究;4.是对宗教的巨大的教化作用估计不足。
教化之教就是宗教之教
上海师范大学哲学院教授 李申
教化作为一个特定的概念,是儒教所大力主张的。在孔孟的著作中,一般的只是讲“教”。到董仲舒,不仅明确提出了教化的概念,而且有着重的论述。董仲舒思想的宗教性质,是不少人都承认的,虽然如此,我们还是要稍加分析,以说明儒教的教化之教就是宗教之教。
董仲舒的教化论首先见于他的《天人三策》。汉武帝问:五帝三王之时,天下大治,其后王道大坏,灭亡相接。那么,是“其所持操或悖谬”,还是“天降命不可复反”。而“三代受命其符安在”?又“何修何饬而膏露降,百谷登……受天之枯,享鬼神之灵”。很明白,这是一个宗教问题。董仲舒的回答,开宗明义提出了他的天人感应学说:“天人相与之际,甚可畏也”;“国家将有失败之道,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;不知自省,又出怪异以惊惧之;尚不知变,而伤败乃至。”而天谴告的目的,不过是要人改变其失败之道,而改行不败之正道。
那么,什么是道?董仲舒说,道是“适于治之路”;其内容为何?“仁义礼乐皆其具也”用仁义礼乐教化,就可以长久安宁:“故圣王已没,而子孙长久安宁数百岁,此皆礼乐教化之功也”;“王者未作乐之时,乃用先王之乐宜于世者,而以深入教化于民;教化之情不得雅颂之乐不成……”。这就是说,要能“受天之佑,享鬼神之灵”,就必须行礼乐教化。因而教化乃是上帝鬼神的要求,是依天意行事。董仲舒还认为:“非天降命不可复反”,而是后人“所操持悖谬”,这叫做“治乱废兴在于己”。
董仲舒继续论述教化的必要。他说,根据《春秋》,“求王道之端”,这王道之端就是:“上承天之所为,而下以正其所为”。如何承天?“天道之大者在阴阳,阳为德,阴为刑”,“王者承天意行事,故任德教而不任刑”。“德教”,就是教化。这再明确不过:行教化,乃是王者禀承天意。
董仲舒继续说,孔子悲叹“河不出图,凤鸟不至”,那是由于他身分卑贱。皇上你现在贵为天子,“而美祥莫至”,其原因就是“教化不立而万民不正”。他说万民追逐利益,就像水往低处流,而教化就是防水的堤:“不以教化堤防之,不能止也”;“教化立而奸邪皆止”;“教化废而奸邪并出”。所以古之王者治天下,“莫不以教化为大务”,“教化行而习俗美”。继乱世的圣王,首先要行教化:“复修教化而崇起之。教化已明,习俗已成,子孙循之,行五六百岁尚未败”。于是他得出结论:
在第二策中,董仲舒讲文王“顺天理物”,武王行谊平贼,周公作礼乐以文之,所以有成康之治,“此亦教化之渐而仁义之流”;如今“阴阳错谬,氛气充塞”,其原因是“长吏不明”,“亡教训于下”。“亡教训”也就是“亡教化”。第三策讲“天者群物之祖”,讲“天人之徽,古今之道”,讲人受命于天。而命,就是“天令”,“天令之谓命,命非圣人不行;质朴之谓性,性非教化不成”。正因为如此,所以“王者上谨于承天意以顺命,下务明教化民以成性”。孔子作《春秋》,就是“上揆之天道,下质诸人情”。不用说,孔子行教化,也是禀承天道、天意。
《天人三策》,是集中论述天人之际的文献,也是集中论述教化的文献。董仲舒而外,还少见这样集中论述教化的文字。欲知什么是“教化之教”,应当首先求诸这《天人三策》。
《天人三策》的思想统治汉代数百年,此后也没有断绝。甚至宋明程朱陆王等人,虽然重心不在此,却并未否认《天人三策》对天人关系的基本主张。然而程朱等人又如何看待教化?限于篇幅,只好简说。
宋明儒学的最大宗师是朱熹,朱熹最重要的著作是《四书集注》,《四书集注》以《大学章句》居首,《大学章句序》可说是朱熹全部思想的纲领。该序言说:
孔子既没,儒者仍存。儒者之行政治,行教化,乃是承天之命,遵伏羲、神农等先王之道,继孔子未竟之业。这样的教化,就是作为宗教的儒教的教育,而不是普通的世俗教育。
(原载《文史哲》1998年第三期,第39-41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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